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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艺术与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15浏览次数:



各系、实验教学中心:

艺术与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艺术与纺织服装工程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常理工〔20137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2.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

二、岗位结构比例

学院在不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高控制目标比例的前提下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比例进行聘任。

正高级岗位由学校统筹聘用。专任教师、辅导员系列: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间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间比例为5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间比例为244;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之间比例为55。学院以实有人数为基数,不超出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人数。

学院管理岗位按学校方案聘用。工勤岗位按实聘用,不单独设岗。

三、岗位聘用条件

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申请者除满足《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外,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等级需要,还应达到以下相应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正高级岗位等级评定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申报条件由学校确定。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符合《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规定,具有正高级职称,且任期考核合格。

(二)副高级岗位等级评定申报条件

符合《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较突出,具备学校设定的聘用条件,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可分别申报567级岗位。表1中“选项条件”栏,如包含多项的,满足其一即符合。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具备表1所列分类要求中七项,其中科研工作至少三项。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具备表1所列分类要求中六项,其中科研工作至少两项。

1

分类

序号

选项条件

教学工作

1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比获市厅级及以上三等奖1项以上(国家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两名、市厅级前一名)的指导教师。

2

主持校级及以上优秀(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双语课程、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金课、通识核心课程等。

3

1)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精品教材奖。

2)教学质量评价平均90分。

4

1)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教研项目。

2)参与国家级教改、教研项目前5名、省部级教改、教研项目前3名、市厅级教改、教研项目前2名。

科研工作

5

1)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

2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前5名、省部级科研项目前3名。

3)拥有专利(排名第一)。

6

1)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专业教材。

2)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封面、版权页署名以及前言或后记中明确说明)。

7

1)主持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

2)主持县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类成果获一等奖

8

1)主持横向科研项目获得资助经费累计1.5万元及以上。

2)专项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0万元及以上。

9

1)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作品累计4篇(次)。

2)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作品累计2篇(次)。

3)论文被CSSCI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

4)作品入选市厅级及以上机构艺术展1次以上。

其它工作

10

1)校级及以上“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校级及以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3)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11

1)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2年度考核优秀。

12

1担任一年以上系正副主任、专业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支部书记、教学督导、科研秘书、创新创业秘书、工会主席等学院工作。

2企业研修、境外或国外访学半年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符合《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任副高职务,且历年考核合格。

4.如果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学校专业技术五级和六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超过或不足学校核定的职数时,按附加条件中的顺序聘用。附加条件顺序如下:

①同类成果或奖项按级别高者;

②符合专业技术岗位选项条件中的多个条件者(同类);

③任现职年限长者;

④担任学院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

(三)中级岗位等级评定申报条件

符合《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较突出,具备学校设定的聘用条件,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可分别申报8910级岗位。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具备表2所列分类要求中六项,其中科研工作至少两项。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具备表2所列分类要求中五项,其中科研工作至少一项。

2

分类

序号

选项条件

教学工作

1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比获校级及以上三等奖1项以上(国家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两名、市厅级前一名)的指导教师。

2

主持校级及以上优秀(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双语课程、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金课、通识核心课程等。

3

1)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精品教材奖。

2)教学质量评价平均90分。

4

1)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教研项目。

2)参与国家级教改、教研项目前6名、省部级教改、教研项目前5名、市厅级教改、教研项目前3名。

科研工作

5

1)主持校级科研项目。

2)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国家级前6名、省部级前5名、市厅级前3名者)

3)拥有专利(排名第一)。

6

1)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专业教材。

2)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封面、版权页署名以及前言或后记中明确说明)。

3)参加编写并公开出版专业教材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封面、版权页署名以及前言或后记中明确说明)。

7

1)主持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

2)主持县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类成果获一等奖

8

1)主持横向科研项目获得资助经费累计1万元及以上。

2)专项科研经费累计到账0.7万元及以上。

9

1)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作品累计2篇(次)。

2)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作品累计1篇(次)。

3)论文被CSSCI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

4)作品入选市厅级及以上机构艺术展1次以上。

其它工作

10

1)校级及以上“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校级及以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3)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竞赛等获奖者。

11

1)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2年度考核优秀。

12

1担任一年以上系正副主任、专业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支部书记、教学督导、科研秘书、创新创业秘书、工会主席等学院工作。

2企业研修、境外或国外访学半年以上。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符合《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任中级职务,且历年考核合格。

4.如果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八级和九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超过或不足学校核定的职数时,按附加条件中的顺序聘用。附加条件顺序如下:

①同类成果或奖项按级别高者;

②符合专业技术岗位选项条件中的多个条件者(同类);

③任现职年限长者;

④担任学院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

(四)初级岗位等级评定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任初级职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

2)如果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核定的职数时,学院按附加条件中的顺序优先聘用。学院附加条件顺序如下:

①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成教等方面的工作;

②校级优秀教师;

③任现职年限长者、并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任初级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五)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评定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定级。

四、组织机构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长:陆 副组长:于建忠

员:陈 徐子淇 袁玫鹃 郭玉良 马建梅

黄永利 何亚男 郑宝伟

五、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学院根据岗位聘用权限公布相应各级教师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个人申请。拟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拟定聘用方案。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审定的教师岗位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申报人原岗位履职情况,对申报教授二、三级岗位的教师形成推荐意见,对申报教授四级以及副教授、讲师、助教各级岗位的教师形成拟聘意见。

4.评审和审定。根据有关程序对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进行审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形成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 聘用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6. 签约聘用上岗,报学校备案。

六、岗位考核

1.学校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岗位职责的不同要求,建立符合学校实际,以促进绩效改进和人才发展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考核评价体系。

2.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以聘期考核为主,其他人员一般以年度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或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对签订长期合同的受聘人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考察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

3.岗位聘用合同期满前,认真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4.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学校、学院和受聘人三方协商可以进行转岗聘用,岗位变化后,受聘人的待遇随新岗位作相应调整。受聘人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岗位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期刊分类按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按学校科技处认定);各类成果和奖项等第一单位署名须为“常熟理工学院”,并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为准。

2.1、表2所列条件,均为上一聘期(2016.1.1-2018.12.31)取得的成果。对于上一聘期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成果取得时间要求为从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18.12.31

3.申报五、六、八、九级岗位者需提出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

4.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及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聘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常熟理工学院艺术与纺织服装工程学院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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