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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来源:常熟理工学院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 作者:常熟理工学院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1-09-19浏览次数: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学生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基金面向我院全日制学生,由院分管学生工作负

责人负责人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二、    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范围及条件:

1、本人突患疾病、家庭突发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学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主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不吸烟、不酗酒、生活俭朴,合理消费;

6、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平均生活费在贫困线以下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    学生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批准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申请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初审,并提供建议补助的金额;

3、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研究;

4、公示;

5、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发放。

四、    学院将视情况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

五、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其困难补助:

1、  家庭经济情况上报不实者,一经查实,即收回补助金额,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2、  触犯国家法律,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党团组织行政处分其中之一者;

3、  学习成绩不佳,达到淘汰警告线或留级试读者;

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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